今晚查經班嘗試重組耶穌由最後晚餐到復活的時序。重點如下:

  1. 猶太人計算時辰的方法是由一天的黃昏日落時候開始,到另一天的黃昏日落才算為一天 (例如:6pm-6pm)。
  2. 耶穌由斷氣到日落前埋葬只有幾小時,時間十分短促。取屍首要得到巡撫彼拉多的批准,又要得到百夫長的證實,再交約瑟接手處理 (可15:42-47)。耶穌仍然遍體鱗傷,滿身血跡,根本沒有時間好好洗淨處理。所以婦女們要等到安息日過後才能好好處理耶穌的屍首,讓他安葬得有點尊嚴。
  3. 為什麼要趕著日落前取屍埋葬?因為如果日落前不埋葬的話,耶穌的屍首將要掛在十字架上再暴曬多廿四小時以上,又可能會被雀鳥損壞,死得更加沒有尊嚴。
  4. 婦女們其實最早可以在安息日 (星期六) 過後的夜晚時分到墳墓處理耶穌的屍首,為什麼她們沒有?因為夜間漆黑一片,唯有等待一清早出太陽的時候才可出動 (可16:2)。試問又有誰願意夜間到訪墳墓?
  5. 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,被長老、祭司長,和文士棄絕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」(路 9:22) 不少人都聽錯以為是「三日後復活」,但耶穌卻是說「第三日復活」。預備日是第一日;安息日是第二日;七日的第一日是第三日。

希望這圖表對大家有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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